《這輛綠化車真“霸道”》追蹤
  違停近兩年僅罰100元
  占道車輛已被車主開走;三亞交警: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
  《這輛綠化車真“霸道”》追蹤
  (詳見本報7月14日5版、7月15日7版)
  違停近兩年
  僅罰100元
  占道車輛已被車主開走;三亞交警: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
  □記者 徐一凡
  本報訊 本報率先並連續刊發的三亞一綠化車“霸道”兩年的報道有了新的進展。昨日上午,三亞市民趙先生向記者反映,長期停放在川北巷一小區出入口旁人行道上的園林綠化車已不見蹤影,或已被車主開走。那麼,該車是否存在非法改裝行為?其霸占人行道近兩年時間,又是否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記者昨日再次走訪三亞交警、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得到的答覆是該車並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車主將面臨100元的違停罰款。
  綜合行政執法局:車主將面臨100元罰款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河東支隊機動中隊瞭解情況,相關負責人表示,14日下午,中隊已派執法隊員前往現場調查,執法隊員進行了拍照取證,並貼了違停罰單,隨後聯合交警部門通知車主趕往現場將車輛開走。
  記者詢問執法隊員在日常巡邏時是否看到過該車輛占道停放時,該負責人表示,執法隊員是機動巡邏,並非定崗巡邏,但只要執法隊員遇到車輛違停時都會對車輛貼上違停處罰單。14日下午,執法隊員在該路段調查時,一併對其他違停車輛貼了處罰單。
  “根據相關交通法規,該車將面臨100元的罰款,但是否在該處人行道停放近兩年無從查證,這是我們第一次接到市民對該車的投訴,以前並未接到過類似投訴。”該負責人表示,該車屬專項作業車輛,執法部門只能對其違停作出相應處罰,至於該車是否存在非法改裝行為,歸交警部門管理。
  交警:占道車輛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
  記者隨後趕至三亞市交警支隊對此事作進一步瞭解,經法宣大隊相關工作人員進一步查詢得知,這輛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園林綠化車並不存在非法改裝行為,該車原為廣州某環衛單位公用車,後過戶至個人名下,在現車主之前,該車已過戶一次,目前該車屬於非營運性質車輛。至於車主將其作何用途,工作人員表示並不清楚。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如該車輛確在人行道違停近兩年時間,所面臨的絕非是100元罰款。記者粗略算了一筆賬,按每日100元的罰款,停放時間如此之久,該車主至少要面臨數萬元的罰款。對此,市民趙先生質疑道,“違停近兩年,僅處罰100元,該處罰結果未免太輕了。”在採訪過程中,記者曾試圖聯繫該車車主陳某,但一直聯繫不上。  (原標題:違停近兩年僅罰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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